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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十五郎是出了名的不學無術(shù),壓根便并不知刑律,這時楞著脖子叫嚷:“殺人償命,自古有之,哪有殺了人還能以銅贖罪之說法?”
引起一片哄笑:“周律規(guī)定有六殺,謀殺、故殺、斗殺最重,誤殺、戲殺、過失殺從輕,又定諸奴婢有罪,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,無罪而殺徒一年,若過失致死,可以銅贖,孟十五郎出身名門,竟以殺人償命一概而論,豈不可笑?”
孟十五郎氣得面紅脖子粗,卻苦于無言反駁,急得直扯羅六郎的袖子。
羅六郎卻也是個大老粗,哪里懂得周律,否則當初也不會公然對那欠錢不還的商賈動手,被人告了一狀,自己挨了刑杖后,才曉得即便是摧債,也得先請官司。再者他又想起自家,早些年因為刁奴竊取財物,也是將人打至重傷不治而亡,只報了個暴病便不受追究,仿佛主殺仆的確不至于償命。
沒底氣為孟十五郎助拳,只好說一句:“跟他們爭論什么,丁四有罪無罪,稍后待薛少尹審過便知?!?br>卻聽一人淡淡說道:“主殺仆縱然只處徒刑,然鄭遠一家不過是晉陽丁佃農(nóng),屬客戶,而非奴婢,故丁四將鄭遠子故殺,不能適用主殺仆一條刑責,而鄭遠向官府舉告,當然也不屬仆告主家?!?br>孟十五郎扭頭一看,驚喜不已:“九哥也來了?”